备受关注的游戏《热血传奇》版权归属争议又有了新的进展。
不久前,盛大游戏子公司韩国ACTOZ(亚拓士)公司就《热血传奇》游戏版权争议问题,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正式下达民事裁定,要求韩国娱美德公司和上海恺英公司立即停止履行于双方6月28日签订的《热血传奇》授权许可合同。
据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7月29日,韩国亚拓士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娱美德和亚拓士共同拥有Mir2(《热血传奇》)游戏的着作权,娱美德未与亚拓士协商与恺英公司签订授权许可合同,涉嫌侵害亚拓士作为共同着作权人的权利。鉴于该授权许可合同可能投入商业运营,如不及时制止将会对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法院裁定娱美德和恺英公司立即停止履行双方于6月28日签订的《热血传奇》移动游戏和网页游戏授权许可合同。
至此,此前一直处于“罗生门”状态的《热血传奇》版权归属日趋明朗。
对于法院的此次裁定,资深知识产权律师周宾卿告诉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目前,禁令是知识产权案件比较常用一种诉讼手段,特别针对新型的知识产权案件,能有效的防止侵权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本案中,由于娱美德公司的基础权利存在瑕疵,所以其与恺英公司签署的授权合同存在无效可能。为了防止一旦授权合同实施,将导致权利人产生无法挽回的商业利益损失,所以,权利人申请禁令是及时也是适当的维权手段。另外,签署许可合同时,一定要审查其权利合法性和完整性,否则会落入合同无效的尴尬境地。
对于传奇版权的纠纷方面,他表示,如果这是一个共有版权作品,那么授权行为必须由着作权共有人共同授权,任何单方授权行为必然导致无效,同时侵犯了共有人的着作权利。如果共同着作权的事实属实,唯美德会面临较大的败诉风险,同时与其合作的被授权方,也会面临相应的商业和法律风险。”
在周宾卿看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执行,这意味着娱美德单方授权传奇IP的资格被法院冻结,同时恺英也必须立即停止开发传奇IP的手游和页游。
周宾卿指出,该诉前保全申请获得法院支持,还有着更多的潜在意义。首先,诉前保全要求申请人在30日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将被依法解除,因此不出意外,传奇版权纠纷的两方很快将正式对簿公堂。
其次,叫停授权许可合同履行的裁定,除非由法院撤销或相关案件审结,否则将一直延续,而跨国知识产权案件调查取证都十分复杂,走到终审程序最快也要两年时间,因此不管最后审判结果如何,签下3年授权许可合同的恺英公司都将遭受重大打击。
第三,虽然裁定只针对娱美德对恺英公司的授权许可合同,但法院意见也表明,娱美德的单方授权行为并不被法律支持。基于此裁定的逻辑,亚拓士可以将维权范围扩展到任何被娱美德单方授权的中国公司,这对于娱美德近期的非法单方授权行为而言,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打击和震慑。
事件回顾:
2003年上演第一场“传奇大战”,最终Weamde与Actoz两家韩国公司达成和解,盛大游戏《热血传奇》大陆运营权得意延续。
2016年5月,Wemade正式对外公布,与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及上海数龙科技有限公司有关《热血传奇》的维权授权委托已于2015年9月28日到期终止。
2016年5月25日,就网游《热血传奇》的版权争议,在盛大游戏方面强硬回应后,韩国公司WEMADE再度发声,否认盛大游戏的“独占运营权”,并表示已经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2016年6月28日,恺英网络发布公告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与韩国Wemade签订了传奇移动游戏和网页游戏授权许可合同。合同约定, Wemade将其拥有知识产权的传奇授权上海恺英进行网页游戏和移动游戏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开发及商业运营,合同金额为300亿韩元(约合1.7亿元),资金来源为上海恺英自有资金。
2016年6月28日,盛大游戏联合ACTOZ发布声明表示,《热血传奇》着作权由Wemade和盛大游戏控股子公司ACTOZ共同拥有,Wemade出售传奇改编权无效且违法,将视后续情况采取法律手段,扞卫合法权益。
2016年6月28日,恺英网络发布声明称,恺英网络通过正式的商务途径获得Wemade授权的“热血传奇”网友改编权;所有手续合法合理,符合正常操作流程。
2016年7月29日,恺英网络就Wemade对于传奇着作权一事举行记者沟通会。盛大游戏副总裁谭雁峰回应:关于传奇的纠纷,在盛大试图协商解决无效之后,已经正式提起起诉,让法律来评判。
2016年8月11日,围绕《热血传奇》版权纠纷,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日前正式下达民事裁定,要求韩国Wemade公司和恺英网络立即停止履行于6月28日签订的《热血传奇》授权许可合同。这意味着韩国Wemade以1.7亿元授予恺英网络的《热血传奇》改编权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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